在FB 看到朋友瘋傳當你的浴室照被瘋傳 在高高在上的道德高地上批評那些瘋傳的人.論點千篇一律. (其實,陳生閃咭事件也好,李宗瑞,甚至馬賽事件,也是女生Forward 給我的…) 文中的論點,其實是完全偷換概念。 他們認為,身為一個女子,更是公眾人物,不顧後果地拍下情慾短片,已經很不智。現在短片外洩,也是咎由自取。 我理解他們的意思,但不認同當中道理。 這種思維,跟對著慘被非禮、強姦的女子說「你穿得這麼性感,才惹人犯罪,一切是你咎由自取」,並無太大分別。 這個和「你穿得這麼性感,才惹人犯罪,一切是你咎由自取」根本是兩碼子的事。穿得性感,只是增加被侵犯的機會率,並不等於你不保護自己。但馬賽拍片.就是將短片的使用權交給別人。人家用來分享,也只不過是行使這個權力。情形就和把錢交給Agent 炒孖展,然後輸清光一樣。 炒燶孖展,自己的眼光有問題,沒有人同情。 馬賽自己的眼光有問題,她自已承受後果,天公地道。 公眾人物,所負的責任更大。這是常識。 對,她可能想得不夠周全,她可能太信任她所愛的人。但又有幾多個墮入情網的傻瓜,從沒做過愚不可及的事?又有幾多個深深愛著自己伴侶的笨蛋,時刻清醒得像一個核數師? “情到濃時”其實並不是一個藉口,是不是情到濃時炒孖展燶了就不用賠? 如果是無意中得到短片的人──女主角跟你無仇無怨,為什麼忍心這樣做?是好玩?是炫耀?那麼,請想像一下,有一天,你在網上看到自己在浴室裡大便、洗澡、挖鼻孔的片段,你感覺如何?本來你也以為在浴室大便、洗澡、挖鼻孔都是很正常的事呀! 為什麼你的私隱應該受到保護,他人的私隱就可以公諸同好? 和陳冠希不同,陳生的相是被偷的,沒話說。但馬小姐她自已也放棄了保護自己,把傷害自己的權利交給別人的時候,我們憑什麼去阻止別人去行使這權利? 她只不過為自己所做的行為負責而已。就只是如此。 如果真的想馬小姐好過一點的話。就別把馬小姐的事用來襯托自己高尚。從道德高地下來吧。 看過(老實講,一個性向正常的男人(即是我),有裸女照會不看嗎?說不看的男人,肯定是騙你),就算了吧。不用Forward了。 當然,也包括我自己在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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